本发明属于农药除草,具体涉及一种除草组合物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1、杂草是小麦和水稻种植中面临的主要减产因素之一,杂草通过与小麦和水稻争夺水分、养分、侵占生态空间以及作为作物病虫害的越冬载体和中间寄主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小麦的产量和品质。
2、甲基二磺隆是一种磺酰脲类除草剂,对于小麦田中几乎所有的常见的禾本科杂草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3、氟氯吡啶酯是科迪华开发的一种新型激素类除草剂,属于芳基吡啶甲酸酯类除草剂。氟氯吡啶酯经由植物的茎、叶及根部吸收,通过与植物体内的激素受体结合,刺激植物细胞过度分裂,阻塞传导组织,最后导致植物营养耗尽死亡。
4、采用化学药剂防治麦田和稻田杂草省工省时的同时保证了杂草防效。申请人经过室内和田间试验研究发现将氟氯吡啶酯、甲基二磺隆与2甲4氯或其农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进行合理的复配,对谷类作物田常见的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具有优异的防治效果。而目前关于甲基二磺隆、氟氯吡啶酯和2甲4氯及其农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混用的联合除草作用尚未见报道。
技术实现思路
1、基于以上情况,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除草组合物及其应用,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对谷物田常见的阔叶杂草、禾本科杂草或莎草科杂草均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农作物安全,可以广泛用于麦田或水稻田杂草防治,有效减少农药的使用量。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除草组合物,所述的除草组合物有效成分包括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及活性成分c,所述的活性成分a为氟氯吡啶酯,所述的活性成分b为甲基二磺隆,所述的活性成分c为2甲4氯或其农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3、进一步地,所述的活性成分c选自2甲4氯、2甲4氯钠盐、2甲4氯钾盐、2甲4氯二甲胺盐、2甲4氯异丙胺盐、2甲4氯异辛酯、2甲4氯丁、2甲4氯甲酯中的任一种;
4、进一步地,所述的活性成分a与活性成分b与活性成分c的质量比为(0.1~20):(0.1~20):(5~150);
5、进一步地,所述的活性成分a与活性成分b与活性成分c的质量比为(2~20):(1~15):(20~150);
6、更进一步地,所述的活性成分a与活性成分b与活性成分c的质量比为(5~15):(2.5~10):(40~120);
7、更进一步地,所述的活性成分a与活性成分b与活性成分c的质量比为5+2.5+40(2:1:16)、5+2.5+80(2:1:32)、5+2.5+120(2:1:48)、5+5+40(1:1:8)、5+5+80(1:1:16)、5+5+120(1:1:24)、5+10+40(1:2:8)、5+10+80(1:2:16)、5+10+120(1:2:24)、10+2.5+40(4:1:16)、10+2.5+80(4:1:32)、10+2.5+120(4:1:48)、10+5+40(2:1:8)、10+5+80(2:1:16)、10+5+120(2:1:24)、10+10+40(1:1:4)、10+10+80(1:1:8)、10+10+120(1:1:12)、15+2.5+40(6:1:16)、15+2.5+80(6:1:32)、15+2.5+120(6:1:48)、15+5+40(3:1:8)、15+5+80(3:1:16)、15+5+120(3:1:32)、15+10+40(3:2:16)、15+10+80(3:2:32)、15+10+120(3:2:48);
8、更进一步地,所述的活性成分a与活性成分b与活性成分c的质量比为5+2.5+40(2:1:16)、5+2.5+80(2:1:32)、5+2.5+120(2:1:48)、5+5+40(1:1:8)、5+5+80(1:1:16)、5+5+120(1:1:24)、5+10+40(1:2:8)、5+10+80(1:2:16)、5+10+120(1:2:24)、10+2.5+40(4:1:16)、10+2.5+80(4:1:32)、10+5+40(2:1:8)、10+5+80(2:1:16)、10+5+120(2:1:24)、10+10+40(1:1:4)、10+10+80(1:1:8)、15+2.5+80(6:1:32)、15+2.5+120(6:1:48)、15+5+80(3:1:16)、15+5+120(3:1:32)、15+10+80(3:2:32)、15+10+120(3:2:48);
9、进一步地,所述的除草组合物中有效成分占所述的除草组合物的总重量的百分含量为1%~80%;
10、进一步地,所述的除草组合物中有效成分占所述的除草组合物中总重量的百分含量为2%~70%;
11、进一步地,所述的除草组合物除有效成分外还包括农药上可以接受的辅助成分,所述的辅助成分选自自润湿剂、分散剂、乳化剂、增稠剂、崩解剂、防冻剂、消泡剂、溶剂、防腐剂、稳定剂、增效剂或载体中的一种或多种;
12、进一步地,所述的润湿剂选自烷基苯磺酸盐、烷基萘磺酸盐、木质素磺酸盐、十二烷基硫酸钠、琥珀酸二辛脂磺酸钠、α-烯烃磺酸盐、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蓖麻油聚氧乙烯醚、烷基酚乙氧基化物、脂肪醇乙氧基化物、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蚕沙、皂角粉、无患子粉、sopa、净洗剂、乳化剂2000系列和湿润渗透剂f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
13、分散剂选自木质素磺酸盐、烷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萘磺酸盐、三苯乙烯基苯酚乙氧基化物磷酸酯、脂肪醇乙氧基化物、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醚缩合物硫酸盐、脂肪胺聚氧乙烯醚、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醚、聚羧酸盐类、聚丙烯酸类、磷酸盐类、eo-po嵌段共聚物和eo-po接枝共聚物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
14、乳化剂选自十二烷基苯磺酸钙、烷基酚甲醛树脂聚氧乙烯醚、苯乙基苯酚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脂肪醇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共聚物、苯乙烯基苯酚聚氧乙烯醚、蓖麻油聚氧乙烯醚和烷基酚醚磷酸酯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
15、增稠剂选自黄原胶、有机膨润土、阿拉伯树胶、海藻酸钠、硅酸镁铝、羧甲基纤维素和白炭黑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
16、崩解剂选自硫酸钠、硫酸铵、氯化铝、氯化钠、氯化铵、膨润土、葡萄糖、蔗糖、淀粉、纤维素、尿素、碳酸钠、碳酸氢钠、柠檬酸和酒石酸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
17、防冻剂选自醇类、醇醚类、氯代烃类和无机盐类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
18、消泡剂选自c10-c20饱和脂肪酸类化合物、硅油、硅酮类化合物、c8-c10脂肪醇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
19、溶剂选自苯、甲苯、二甲苯、均四甲苯、甲醇、乙醇、异丙醇、正丁醇、二甲基亚砜、二甲基甲酰胺、环己酮、碳酸亚烃酯、柴油、溶剂油、植物油、植物油衍生物和水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
20、防腐剂选自丙酸、丙酸钠盐、山梨酸、山梨酸钠盐、山梨酸钾盐、苯甲酸、苯甲酸钠盐、对羟基苯甲酸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卡松和1,2-苯并异噻唑啉3-酮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
21、稳定剂选自磷酸氢二钠、草酸、丁二酸、己二酸、硼砂、2,6-二叔丁基对甲酚、油酸三乙醇胺、环氧化植物油、高岭土、膨润土、凹凸棒土、白炭黑、滑石粉、蒙脱石和淀粉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
22、增效剂选自增效磷、增效醚;和/或
23、载体选自铵盐、磨碎的天然矿物、磨碎的人造矿物、硅酸盐、树脂、蜡、固体肥料、水、有机溶剂、矿物油、植物油和植物油衍生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24、进一步地,所述的除草组合物的制剂剂型为乳油、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微乳剂、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悬乳剂。
25、本发明还公开了如上所述的除草组合物用于防治不想要植物的应用。
26、进一步地,所述的不想要植物生长场所为谷物田,所述的不想要植物为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或莎草科杂草。
27、进一步地,所述的谷物田为小麦田或水稻田,所述的禾本科杂草为千金子、野燕麦、稗草、狗尾巴草、节节麦、马唐、看麦娘、早熟禾,所述的阔叶杂草为繁缕、猪殃殃、鸭舌草、荠菜、播娘蒿、麦瓶草和/或麦家公,所述的莎草科杂草为异型莎草、香附子和/或碎米莎草。
28、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以下几点:
29、1)将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组合物进行合理的复配,在合适的质量比下对杂草防治具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30、2)扩大了杀草谱,对谷物田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以及莎草科杂草都具有优异的防治效果,有效延缓了杂草抗药性的产生。
1.一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组合物有效成分包括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及活性成分c,所述的活性成分a为氟氯吡啶酯,所述的活性成分b为甲基二磺隆,所述的活性成分c为2甲4氯或其农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成分c选自2甲4氯、2甲4氯钠盐、2甲4氯钾盐、2甲4氯二甲胺盐、2甲4氯异丙胺盐、2甲4氯异辛酯、2甲4氯丁酯、2甲4氯甲酯中的任一种;优选的,所述的活性成分c选自2甲4氯钠盐、2甲4氯二甲胺盐、2甲4氯异辛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成分a与活性成分b与活性成分c的质量比为(0.1~20):(0.1~20):(5~15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成分a与活性成分b与活性成分c的质量比为(2~20):(1~15):(20~15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组合物中有效成分占所述的除草组合物的总重量的百分含量为1%~8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组合物除有效成分外还包括农药上可以接受的辅助成分,所述的辅助成分选自自润湿剂、分散剂、乳化剂、增稠剂、崩解剂、防冻剂、消泡剂、溶剂、防腐剂、稳定剂、增效剂或载体中的一种或多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组合物的制剂剂型为可分散油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除草组合物用于防治不想要植物的应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不想要植物生长场所为谷物田,所述的不想要植物为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或莎草科杂草。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谷物田为小麦田或水稻田,所述的禾本科杂草为千金子、野燕麦、稗草、狗尾巴草、节节麦、马唐、看麦娘、早熟禾,所述的阔叶杂草为繁缕、猪殃殃、鸭舌草、荠菜、播娘蒿、麦瓶草和/或麦家公,所述的莎草科杂草为异型莎草、香附子和/或碎米莎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