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
背景技术:
出诊和转运患者,担架或担架床是必不可少的工具,传统的担架约束患者的约束带是散放在担架的两侧,在紧急救治时碍手碍脚,同时锁扣和锁舌容易损坏,不同部位所用的约束带的长度和类型不同,普通用于约束腰部的约束带约束腿部,会存在约束不紧的情况;因此,如何克服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和缺陷成为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克服背景技术中所描述的缺陷,从而实现一种便于调节、不易松动、适用多部位的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包括主约束带和副约束带,所述主约束带包括卷收机构、连接带、固定带和主卡扣,所述副约束带包括卷收机构、连接带、固定带和副卡扣,所述连接带一端设置在卷收机构内,所述固定带固定在连接带上,所述连接带上固定有导向杆,所述主约束带的连接带端部固定连接有主卡扣,所述副约束带的连接带端部固定连接有副卡扣,所述主卡扣和副卡扣卡合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卷收机构包括壳体、棘轮、限位杆、卷簧,所述棘轮设置在壳体中部,限位杆铰接在壳体上部,限位杆端部设置有磁块,便于限制棘轮的转动,用于控制约束带的长度调节,所述卷簧中心与棘轮中部固定,卷簧外端部固定在与壳体匹配的端盖上,用于收卷约束带。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带一端通过螺钉固定在连接带上,另一端穿过固定在连接带上的导向杆,导向杆两侧的固定带上分别设有粘扣的软毛面和钩子面,用于固定患者腿部。
进一步的,所述主卡扣内部中空,且侧面开设有弧形槽,所述副卡扣包括支杆和凸块,两侧的支杆外侧设置有向外的凸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将约束带分为左右两个部分,端部分别固定在担架上,便于调节约束带的长度和松紧;
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使用卷收机构将约束带收卷在卷收机构内,避免约束带挂在担架侧部碍事;
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既可以对腰部和胸部进行约束,又可以对腿部进行有效约束,适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的卷收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的卡扣结构示意图。
图中:1-卷收机构,2-连接带,3-固定带,4-主卡扣,5-副卡扣,6-导向杆,7-螺钉,8-粘扣,10-壳体,11-棘轮,12-限位杆,13-磁块,14-卷簧,15-弧形槽,16-凸块,17-支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更加详细的描述。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见图1-2,本实施例的一种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包括主约束带和副约束带,所述主约束带包括卷收机构1、连接带2、固定带3和主卡扣4,所述副约束带包括卷收机构1、连接带2、固定带3和副卡扣5,所述连接带2一端设置在卷收机构1内,所述卷收机构1包括壳体10、棘轮11、限位杆12、卷簧14,所述棘轮11设置在壳体10中部,限位杆12铰接在壳体10上部,限位杆12端部设置有磁块13,便于限制棘轮的转动,用于控制约束带的长度调节,所述卷簧14中心与棘轮11中部固定,卷簧14外端部固定在与壳体10匹配的端盖上,用于收卷约束带,所述固定带3固定在连接带2上,所述连接带2上固定有导向杆6,所述固定带3一端通过螺钉7固定在连接带2上,另一端穿过固定在连接带2上的导向杆6,导向杆6两侧的固定带3上分别设有粘扣8的软毛面和钩子面,用于固定患者腿部,所述主约束带的连接带2端部固定连接有主卡扣4,所述副约束带的连接带端部固定连接有副卡扣5,所述主卡扣4内部中空,且侧面开设有弧形槽15,所述副卡扣5包括支杆17、凸块16,两侧的支杆17外侧设置有向外的凸块16,用于主约束带和副约束带的连接,所述主卡扣4和副卡扣5卡合连接。
约束带在使用时,先按下限位杆,拉出连接带,卡扣锁上后,卷收机构在卷簧的作用下自动卷收多余的连接带,拉紧约束带;约束腰部或胸部时,按住限位杆拉出连接带至患者身体上方,将主、副卡扣卡合后,松开限位杆即可;约束腿部时,先按住限位杆拉出连接带至患者腿部下方,将固定带跨过患者腿部上方后穿过导向杆下方,将固定带粘扣粘合在一起,达到固定患者腿部的目的;相比于传统从上方固定腿部,减少了腿部的活动空间,使约束更加牢固有效,减小患者挣脱的可能性,患者也更加安全。
除非另作定义,此处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申请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如使用“一个”或者“一”等类似词语也不必然表示数量限制。“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出现该词前面的元件或物件涵盖出现在该词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而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连接”或者“相连”等类似词语并非限定于物理的或者机械的连接,而是可以包括电性的连接,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上文中参照优选的实施例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示范性实施方式,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理解的是,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理念的前提下,可以对上述具体实施例做出多种变型和改型,且可以对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各技术特征、结构进行多种组合,而不超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1.一种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约束带和副约束带,所述主约束带包括卷收机构、连接带、固定带和主卡扣,所述副约束带包括卷收机构、连接带、固定带和副卡扣,所述连接带一端设置在卷收机构内,所述固定带固定在连接带上,所述连接带上固定有导向杆,所述主约束带的连接带端部固定连接有主卡扣,所述副约束带的连接带端部固定连接有副卡扣,所述主卡扣和副卡扣卡合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卷收机构包括壳体、棘轮、限位杆、卷簧,所述棘轮设置在壳体中部,限位杆铰接在壳体上部,限位杆端部设置有磁块,所述卷簧中心与棘轮中部固定,卷簧外端部固定在与壳体匹配的端盖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带一端通过螺钉固定在连接带上,另一端穿过固定在连接带上的导向杆,导向杆两侧的固定带上分别设有粘扣的软毛面和钩子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控伸缩急救用约束带,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卡扣内部中空,且侧面开设有弧形槽,所述副卡扣包括支杆和凸块,两侧的支杆外侧设置有向外的凸块。
技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