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移动设备的制作方法

    专利2022-07-07  84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移动设备,属于园林工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割草机是一种草坪修整工具,通常包括轮组、机身和切割系统,能够在草坪上行驶并切割草地。但是现有技术中的割草机并没有灭蚊功能,用户容易遭受蚊虫的烦扰,尤其是在夏日蚊虫较多的时候。并且,当割草机在夜间工作时,可能会被其他车辆误撞或碾压,造成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实现灭蚊且照明功能的自移动设备。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移动设备,包括机身、设置在所述机身上用以执行工作任务的工作组件、用以带动所述自移动设备移动的移动组件、及设置在所述机身上的控制组件,所述控制组件分别控制所述工作组件及移动组件的运行;所述自移动设备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机身上用以发光照明且兼具防治蚊虫的虫抑制照明组件。

    进一步地,于所述自移动设备的高度方向上,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设置在所述机身的外部且位于所述工作组件的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包括照明部,所述照明部具有用以发出可见光线以使得目标区域可视的照明灯。

    进一步地,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还包括与所述照明部连接的灭蚊部,所述灭蚊部用以诱蚊和/或灭蚊。

    进一步地,于所述自移动设备的高度方向上,所述灭蚊部设置在所述照明部的上方或侧方或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灭蚊部包括灭蚊灯和/或灭蚊电网和/或吸蚊风机。

    进一步地,所述灭蚊灯为发出紫外线以诱蚊及灭蚊的uv灭蚊灯,所述uv灭蚊灯的光照强度小于所述照明灯的光照强度。

    进一步地,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照明灯外侧的灯罩,所述灯罩的横截面的形状为半圆形。

    进一步地,所述自移动设备还包括与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连接以启闭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的开关组件。

    进一步地,所述自移动设备具有仅用以发光照明的照明模式、仅用以防治蚊虫的虫抑制模式、及发光照明和防治蚊虫兼具的虫抑制照明一体模式,所述开关组件用以控制所述自移动设备的各模式的显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机身上设置有虫抑制照明组件,该虫抑制照明组件可实现发光照明及灭蚊功能,在为用户提供灭蚊功能的同时还提供照明功能,结构简单且方便快捷。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自移动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自移动设备的另一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虫抑制照明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轴线方向与高度方向一致。

    请参见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中的一种自移动设备100,包括机身1、设置在机身1上用以执行工作任务的工作组件3、用以带动自移动设备100移动的移动组件2、及设置在机身1上的控制组件(未图示),控制组件分别控制工作组件3和移动组件2的运行。在本实施例中,该自移动设备100为智能割草机,诚然,在其他实施例中,该自移动设备100也可为其他园林工具,例如手推割草机等,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相应的,自移动设备100还包括用以给自移动设备100提供电力的电力组件(未图示),当自移动设备100为智能割草机时,该电力组件可以为与智能割草机100连接的电源线及与电源线连接的插头,亦或是直接插接在智能割草机100上以为智能割草机100提供电力的电池包。当电力组件为电源线及与电源线连接的插头时,由于电源线的长短的限制,智能割草机100只能在电源附近进行工作,其工作范围受到限制,较为不便。当电力组件为电池包时,智能割草机100上设置有与电池包对接的电池包安装部,电池包可直接插接在电池包安装部上并为智能割草机100提供电力。由于电池包的独立性,智能割草机100的工作范围较广,不受电源的限制,快捷方便。

    呈上述,在本实施例中,工作组件3为切割组件3,移动组件2为轮组2;相应的,工作任务即为割草、除草。智能割草机100的机身1内形成有收容腔(未图示),驱动组件及控制系统设置于收容腔内。以图中箭头a的指向为前方,切割组件3设置在智能割草机100的前端,且位于其底部,以使得智能割草机100在行走时进行割草动作。

    切割组件3为刀盘,刀盘3包括刀盘本体及可枢转的安装在刀盘本体上的多个刀片组成。诚然,切割组件3也可为其他形式,例如单独的条形刀片等。

    控制组件包括用以控制切割组件3割草的切割马达及控制轮组2移动的行走马达。切割马达连接刀盘以驱动刀盘旋转并进行割草动作。

    切割马达具有输出轴(未图示),切割马达通过输出轴直接与刀盘连接并驱动刀盘。当然,也可以在切割马达与刀盘之间设置有传动装置,以通过传动装置将切割马达的动力传输至刀盘上从而实现刀盘转动进而完成割草,传动装置可以为皮带轮、减速齿轮等。

    行走马达连接轮组2,用于驱动智能割草机100在草坪或其他表面上行走。轮组2包括两个前轮21及两个后轮22,两个后轮22上各自连接有一个独立的行走马达,以通过控制两个行走马达的速度差从而控制智能割草机100在原地方便转向。

    智能割草机100上还包括设置在机身1上且用以发光照明且兼具防治蚊虫的虫抑制照明组件4,为了提高虫抑制照明组件4的灭蚊效率及光照范围,同时还为了方便用户,于智能割草机100的高度方向上,虫抑制照明组件4设置在机身1的外部且位于切割组件3的上方。当虫抑制照明组件4设置在切割组件3的上方时,虫抑制照明组件4可设置在机身1的前侧、中间或后侧,在本实施例中,虫抑制照明组件4设置在机身1上的中间位置,以使得智能割草机100的各个方向的可视范围及防止蚊虫的功效接近。诚然,在其他实施例中,虫抑制照明组件4也可设置在其他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虫抑制照明组件4包括照明部,该照明部具有用以发出可见光线以使得目标区域可视的照明灯42,以提高智能割草机100在夜间的照明范围及照明效果,方便用户在夜间清楚地看到智能割草机100,进而防止智能割草机100在夜间受到意外伤害。该照明灯42为白炽灯、日光灯等,其能够发出可见光的波长较长且光照强度较强,以使得目标区域可视。其中,目标区域的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虫抑制照明组件4还包括与照明部连接的灭蚊部,该灭蚊部用以诱蚊和/或灭蚊,相应的,灭蚊部包括灭蚊灯41和/或灭蚊电网和/或吸蚊风机等,在此不做具体限定,只需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效果即可。当灭蚊部包括灭蚊灯41和/或灭蚊风机时,智能割草机100还包括靠近虫抑制照明组件4设置的储蚊罩,虫抑制照明组件4用以将蚊虫引诱至储蚊罩内或吸入至储蚊罩内。

    在本实施例中,该灭蚊部为灭蚊灯41,且该灭蚊灯41为uv灭蚊灯41。因为uv灭蚊灯41为低压汞灯,利用低压汞蒸汽(<10-2pa)被激发后发射紫外线。不同于日光灯的灯管采用的是普通玻璃,253.7nm紫外线不能透出来,只能被灯管内壁的荧光粉吸收后激发出可见光,uv灭蚊灯的灯管采用石英玻璃制作,因为石英玻璃对紫外线各波段都有很高的透过率,达80%-90%。石英玻璃的灯管中的低压汞受电子轰击后发出汞光谱,汞光谱中除了紫外线,还有人眼可见的405、435、545nm的光,进入了可见光范围,其中包含蓝光和紫光,所以使得uv灭蚊灯发出淡蓝色的光线。即uv灭蚊灯41不仅能够达到诱蚊、灭蚊的作用,由于其还具有发光功能,因此还起到小夜灯的作用,在避免用户遭受蚊虫的烦扰、更加舒适地活动的同时,还提供了照明功能。但是由于uv灭蚊灯41的光线的波长较短且光照强度小于照明灯42的光照强度,因此其照明范围小于照明灯的照明范围。

    该uv灭蚊灯41为常规结构,在此不做赘述。uv灭蚊灯41的原理是:利用蚊虫对特定波长趋光的特性,通过独特的光波和颜色,吸引有害昆虫,吸入储蚊罩内风干而死。

    于智能割草机100的高度方向上,灭蚊部41设置在照明部42的上方或侧方或下方。在本实施例中,照明灯42设置在灭蚊灯41的上方。这样设置的目的在于:一方面,由于光线的作用可吸引蚊虫靠近从而将蚊虫进一步引向灭蚊灯41;另一方便,设置在灭蚊灯41的上方则扩大照明范围及照明亮度,不受其他器件的干扰。诚然,在其他实施例中,灭蚊部41也可设置在照明部42的其他位置,在此不做具体限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为了保护好照明灯42且使得照明灯42的光线聚集,虫抑制照明组件4还包括设置在照明灯42外侧的灯罩43,灯罩43与灭蚊灯41连接。在本实施例中,灯罩43的横截面的形状为半圆形。诚然,在其他实施例中,灯罩43的横截面的形状也可为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呈上述,因为机身1上设置有灭蚊灯41及照明灯42,使得智能割草机100具有仅使得照明灯发光照明的照明模式、仅使得灭蚊灯工作以防止蚊虫的虫抑制模式、及照明灯和灭蚊灯同时工作以使得发光照明和防治蚊虫兼具的虫抑制照明一体模式,相应的,智能割草机100还包括与灭蚊组灯连接以启闭虫抑制照明组件4的开关组件。开关组件包括至少一个开关,至少一个开关可单独控制灭蚊灯41的启闭、照明灯42的启闭及照明灯42与灭蚊灯41的同时启闭,本实施例不对开关的数量做具体限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开关组件用以控制智能割草机100的各个模式的显示,当开关组件控制灭蚊灯41单独开启时,智能割草机100处于虫抑制模式;当开关组件控制照明灯42单独开启时,智能割草机100处于照明模式;当开关组件控制照明灯42及灭蚊灯41同时开启时,智能割草机100处于虫抑制照明一体模式,根据用户的需求而定。诚然,在其他实施例中,智能割草机100也可以与手机或电脑等控制端进行信号连接,以对智能割草机100各个模式的显示进行控制,在此不做具体限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通过在机身1上设置有虫抑制照明组件4,该虫抑制照明组件4可实现发光照明及灭蚊功能,在为用户提供灭蚊功能的同时还提供照明功能,结构简单且方便快捷。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技术特征:

    1.一种自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设置在所述机身上用以执行工作任务的工作组件、用以带动所述自移动设备移动的移动组件、及设置在所述机身上的控制组件,所述控制组件分别控制所述工作组件及移动组件的运行;所述自移动设备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机身上用以发光照明且兼具防治蚊虫的虫抑制照明组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于所述自移动设备的高度方向上,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设置在所述机身的外部且位于所述工作组件的上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包括照明部,所述照明部具有用以发出可见光线以使得目标区域可视的照明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还包括与所述照明部连接的灭蚊部,所述灭蚊部用以诱蚊和/或灭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于所述自移动设备的高度方向上,所述灭蚊部设置在所述照明部的上方或侧方或下方。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灭蚊部包括灭蚊灯和/或灭蚊电网和/或吸蚊风机。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灭蚊灯为发出紫外线以诱蚊及灭蚊的uv灭蚊灯,所述uv灭蚊灯的光照强度小于所述照明灯的光照强度。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照明灯外侧的灯罩,所述灯罩的横截面的形状为半圆形。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移动设备还包括与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连接以启闭所述虫抑制照明组件的开关组件。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自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移动设备具有仅用以发光照明的照明模式、仅用以防治蚊虫的虫抑制模式、及发光照明和防治蚊虫兼具的虫抑制照明一体模式,所述开关组件用以控制所述自移动设备的各模式的显示。

    技术总结
    本申请涉及一种自移动设备,包括机身、设置在机身上用以执行工作任务的工作组件、用以带动自移动设备移动的移动组件、及设置在机身上的控制组件,控制组件分别控制工作组件及移动组件的运行;自移动设备还包括设置在机身上用以发光照明且兼具防治蚊虫的虫抑制照明组件。通过在机身上设置有虫抑制照明组件,该虫抑制照明组件可实现发光照明及灭蚊功能,在为用户提供灭蚊功能的同时还提供照明功能,结构简单且方便快捷。

    技术研发人员:孙云红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06.04
    技术公布日: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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